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相关工
发布时间 : 2020-02-28  发布人 :   浏览量 : 1999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确保改革成效,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9〕23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改革事项责任清单。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照中央和省级层面设定的“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按照审批和监管职责,逐项明确市级及相关区级部门负责的审批和监管事项,建立我市“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责任清单。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级层面设定的“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清单之外的经营事项,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二、分类落实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抓好分类推进改革。

  直接取消审批(共13项,均为中央层面设定)和审批改为备案(共10项,含中央层面设定8项、省级层面设定2项)的事项,任何部门不得变相许可,备案事项纳入“多证合一”管理,与企业登记信息一并采集,当场办结。

  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共60项,均为中央层面设定),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通过政务大厅、官方网站等渠道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且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市政府有关部门应通过“信用济南”网站依法公开告知承诺书,方便社会监督。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有关主管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因未按规定告知造成的损失由有关主管部门承担,因虚假承诺或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由企业承担。

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共452项,含中央层面设定442项、省级层面设定10项),对由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实施更为便捷高效、能够有效承接的事项,有关主管部门应下放和委托审批权限,最大程度实现片区内企业就近办事。要进一步压减审批要件、环节和时限,坚决取消“奇葩证明”。对许可证件设定了有效期限但经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的,原则上要延长或取消有效期限。对有数量限制的事项,要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布局规划、企业存量、申请企业排序等情况,方便企业自主决策。

  持续深化“一次办成”改革,积极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立审批服务“好差评”制度,实现办事环节最少化、业务资料最简化、审批路径最优化、等待时间最短化、改革力度最大化,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三、建立改革推进落实台账。实行改革任务推进落实台账制度,及时掌握各部门改革推进落实情况,确保改革措施落地并取得实效。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照改革事项责任清单,逐项梳理汇总本部门及区县相关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改革细化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具体办法的制定、落实情况,以及改革取得成效等情况,并按要求定期报送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注重聚焦企业关切,及时掌握企业需求及改革措施评价,不断调整完善改革措施,力求改革成效最大化。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平台、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市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等,实现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要进一步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对本部门负责的市级及区县监管事项逐项明确具体监管办法,坚决纠正“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对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的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监管职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按照不同业态和信用等级,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五、推动监管方式创新。推进“互联网+监管”,积极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分析研判、评估处置,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推进信用监管,依法查处虚假承诺、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对严重违法经营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撤销、吊销其有关证照,并实施市场禁入措施。鼓励行业协会在权益保护、纠纷处理、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等方面发挥作用。

  六、加强组织领导。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推进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做好改革统筹协调推进。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做好相关法治保障工作。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要着力推动本区域“证照分离”改革任务落实,突出系统集成,形成改革合力。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明确本部门“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分管领导、牵头处室及联络人员,做好“证照分离”改革推进落实工作。

  七、强化宣传培训。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宣传报道、文件解读等相关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扩大政策知晓度,增进企业对试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及时回应企业关切,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一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做到吃透改革精神、掌握改革政策、熟悉操作流程,防止工作落实出现偏差,确保各项改革政策执行到位。

  八、做好总结评估。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及时收集上报各方意见建议,对可能出现的舆情风险加强研判,制订应急预案。要开展试点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完善政策举措,推广典型经验,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在全市全面推开做好充分准备。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26日